学术交流

关于推荐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张辉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518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按照中国科协《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科协组函人字【2018】29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毕业时间不早于20206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

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由各学院组织本院专家提名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候选人2

三、实施原则

(一)充分发挥学院的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学院同行专家作用,为青年科技人才出国交流提供理论指导、经验支持并努力牵线搭桥。

(二)充分体现青年科技人才交流自主权。青年科技人才根据自身特点,在导师、专家指导下,与在研课题和团队需求有效衔接,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量身制定交流方案,保障质量和效果。

(三)充分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中国科协对入选者予以经费资助,充分保障在国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差旅、食宿、日常生活等基本费用,保证入选者潜心钻研、开展交流。

四、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各学院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资助范围和条件组织动员本院同行专家提名,每两名专家(均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导师不参与提名)可提名1人。

(二)组织评审。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入选者。大学科协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联合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评选出推荐人员,报送至中国科协。

(三)立项实施。中国科协与大学签订项目合同,中国科协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公司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大学科协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入选者向大学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由大学科协提交中科协,中科协进行验收。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工作方案、专家提名、评审情况以及候选人名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其中工作方案、评审情况加盖学院公章。

(二)候选人材料

1.2018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原件一式三份,请勿另附封面。

请于20181122日前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送至大学科协办公室(行政楼326室),过期视为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 丽

联系电话:0993-2057350

电子邮箱:229371695@qq.com

附件1: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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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