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郜建锐 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次数:108 |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推荐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时间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公示 大学将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郜建锐 0993-2058190 附件:1.推荐函.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