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付蓉 发布时间:2022-03-22 浏览次数:163 |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兵团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2020年立项的兵团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20年立项的兵团社科基金项目 二、中检内容 本次中检工作重点: (一)项目研究进展。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报告撰写情况;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或欠缺以及后续计划。 (二)阶段性成果的质量及学术影响。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需附复印件1份(专著附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附封皮、目录、版权页、正文),各学院对在研项目检查表所列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及基金项目标注的规范性进行逐项审核。阶段性成果属于以下情况的,须在在研项目检查表中注明: 1.发表在CSSCI\SSCI\SCI\EI等来源期刊上; 2.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等转载; 3.刊发于《咨询报告》等重要内参; 4.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得到相关领导批示; 5.成果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对代表性的成果做重点介绍(可加附件),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 (三)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在检查表上列出各科目经费的支出明细。 (四)项目变更情况。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有充分理由需延期、项目组成员变更或者成果形式变更等都须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各单位务必要重视本次中检工作,仔细审查本单位中检项目材料,在此基础上撰写单位检查综合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中检工作开展及具体情况介绍,中检项目研究进展方面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管理工作分析与总结。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取会议检查的方式。 (一)项目责任人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6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准备阶段性成果原件(一式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后装订),交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 (二)各单位须于4月11日前将检查通过的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社科办进行会议检查: ①《中期检查报告书》、阶段性成果; ②《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1份; ③《各单位中期检查工作综合报告》1份。 (三)公司拟于4月14日组织专家进行会议检查,具体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所有项目务必全部参与中检,项目负责人若无法参加会议检查,应提前向科研处报备,并安排课题组主要成员代为汇报。 联系人: 孙小莉 联系电话:2055500
科研处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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