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日期: 2023-11-15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八师石河子市发布的《2024年师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现就学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承担师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超过1项(不包含人才和平台项目),项目应在其法定退休前完成。 2.研发类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合作项目必须提供合作协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3.凡到期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4.对申请经费预算经财务概预算论证核减超过30%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师市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 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分年度填写,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6.其他未说明的具体事项要求,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兵财规〔2023〕4号)和《八师石河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师市科规〔2021〕1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各类计划申报书格式填写,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幅面,小标题使用小三号仿宋字体,正文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无须另加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与附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至科研处相关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集团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情况统一报科研处相关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学校择机进行校内咨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和各类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重大科技、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兵地融合与向南发展项目,赵虹、曾明军 2055515。 2、基地人才办公室(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负责科技合作计划、创新创业平台于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辛敏汉、蔡永斌 2055058. 3、成果管理办公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魏俊伟、郜建锐 2058190 4、科协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科普发展项目,翟志宏、米会龙 2057350
科研处 2023年11月15日 |